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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公路》:路基冲刷防护工程

2012-04-20 16:01  来源:  字体:  打印

  路基冲刷防护工程技术

  1.直接防护

  路堤冲刷主要是洪水急流,水位变迁不定,水流速度较大(达到3.0m/s或更高)时,植树与石砌防护失效,可采用以下防护措施。

  (1)抛石:用于经常浸水且水深较大的路基边坡或坡脚以及挡土墙、护坡的基础防护。抛石一般多用于抢修工程。

  (2)石笼:沿河路堤坡脚或河岸,当受水流冲刷和风浪侵袭,且防护工程基础不易处理或沿河挡土墙、护坡基础局部冲刷深度过大时,可采用石笼防护。

  钢丝石笼:多用于抢修或临时工程,不得用于急流滚石河段,必要时对钢丝笼灌注小石子水泥混凝土。钢丝石笼一般可容许流速4~5m/s的水流冲刷。

  钢筋混凝土框架石笼:可用于急流滚石河段。

  2.间接防护

  (1)护坝:当沿河路基挡土墙、护坡的局部冲刷深度过大,深基础施工不便时,宜采用护坝防护基础。

  (2)丁坝:适用于宽浅变迁河段,用以挑流或减低流速,减轻水流对河岸或路基的冲刷。

  (3)顺坝:适用于河床断面较窄、基础地质条件较差的河岸或沿河路基防护,调整流水曲线度和改善流态。

  (4)改移河道:沿河路基受水流冲刷严重,或防护工程艰巨,以及路线在短距离内多次跨越弯曲河道时可改移河道。对主河槽改动频繁的变迁性河流或支流较多的河段不宜改河。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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