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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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复习指导:地籍管理的含义(3)

2012-08-15 16:25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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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土地登记的内容

  我国土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及其权利合法性证明。权利合法性证明主要是权属性质和权属来源。

  土地权利主体:即权利的归属,指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

  集体土地所有者只能是农民集体。如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个人合伙联营组织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土地权利客体

  ①权属界址及其面积

  宗地的坐落、界址点的坐标、界址线、四至及相邻宗地权利人,表达了权利主体的权属范围。权属界址清楚无争议,是确认土地权属,土地注册登记的重要条件。

  ②土地用途和等级

  ③地上附着物的登记

  土地权属来源

  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是进行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权属的必要条件。

  16. 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土地基本法,体现我国地权及地权制度法律内容散见于宪法、民法、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及国家土地管理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规章文件中。

  17.土地登记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由土地管理部门内设置的地籍处、科、股具体执行。但随着土地登记制度的日益完善,土地登记业务工作将从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划分出来,设立隶属于土地部门,公开对外受理土地登记事宜的专职机构。

  18. 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的提出,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可以代理。

  19.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

  组织准备

  行政准备

  业务准备

  初始土地登记工作可分为五个阶段:

  准备工作

  申报阶段

  通  告

  申  请

  审  查

  收  件

  地籍调查

  权属调查

  地籍测量

  初  审

  审  核

  公  告

  批  准

  权属审核

  注册登记颁布证书

  注  册

  缮  证

  通  知

  验  证

  发  证

  20.土地代理登记

  土地登记申请代理,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申报期间,土地登记申请人不能亲自申请土地登记时,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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