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法律责任
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的认定
一是将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
二是将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有偿或者无偿地转让给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
三是将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单位或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
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集体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不构成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
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的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来
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土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2.土地行政复议
土地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土地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土地行政行为,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土地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土地行政机关受理后,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是否重新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享有土地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的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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