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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的通知

2012-08-22 16:41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打印】【我要纠错】

  皖安办〔2012〕41号

各市、省直管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的通知》(安委办〔2012〕35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的重点对象,结合本地区实际,抓住影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矿山数量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加大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力争到2015年使本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请于2012年8月20日前将国务院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汪慧斌,联系电话:0551—2999541,电子信箱:wanghuibin6591@126.com)。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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