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7 16:13 上海建筑建材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有关单位:
市市场管理总站于2011年10月颁发了《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开标时投标人代表管理规定》(沪建市管[2011]102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解该《规定》执行近1年来的情况,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市场管理总站正在开展对该《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和评估。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客观、真实、完整地对“问卷调查”所列问题予以回答,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以邮件、传真或信件形式,回复市市场管理总站。
具体联系方式:网址:http://www.ciac.sh.cn/通知提示栏目;单位地址:小木桥路683号507室,邮编:200032;联系人:曹佳琪,电话:64432610,传真:64434005;
E-mail地址:jzjc2006@yahoo.com.cn.
谢谢大力支持!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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