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机电资料:机电工程项目结算的应用
2H320141掌握机电工程项目结算的应用
一、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1.结算的前提条件
(1)项目已完工,并已经过验收签证,交工资料已经整理汇总完毕,并经有关方面签字认可。
(2)按全部施工图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巳完毕。
(3)设计变更和现场变更所发生的技术核定单和现场用工签证等手续已办理完毕。
(4)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机具闲置、工期延误等经济索赔已得到建设单位认可。
(5)按照规定应调整的工程造价已编制完毕。
2.竣工结算的依据
(1)依据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等,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各项工程量和签证认可。
(2)依据国家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或投标认可的工程量单价等,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方主管核价的造价工程师或经济师审核,认可后予以签证。
(3)对工程造价中涉及索赔和政策性调价等其他工程款项,依据合同政策性文件,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方主管核价的造价工程师或经济师审核,认可后予以签证。
(4)发包方和承包方均签字认可的竣工结算,按规定还应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审计一般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国家认可的注册机构审计事务所审查,以第三者身份进行审计。由审计事务所审查工程造价,不仅要纠正高估冒价,也要杜绝低套而少算,公正地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
3.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2)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款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为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组合同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中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二、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仅用于承包人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承包人不得滥用此款。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一般从未施工工程尚需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其基本表达式为:
T=P-M/F
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M——工程预付款限额;
F——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三、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
1.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金额可以用下列公式计算: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
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一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一保修金。
2.按照原建设部的规定,
工程项目总造价中应预留出5%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又称保留金),待工程保修期结束后拨付。
3.在保证金的管理中,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和维修费用。如果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