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的设立与管理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资金集合方式。在我国,一般将投资基金划分为证券投资基金和创业(产业)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资本市场上的上市股票与债券,货币市场上的短期票据与银行同业拆借,以及金融期货、黄金、期权交易、不动产等。
1)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
2)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专家运作进行间接投资的方式,具有投资小、费用低、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流动性强等特点,可以帮助个人投资者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分散投资,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3)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与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发起人发起设立。
4)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受益人)。
5)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投资基金的发行也叫基金的募集,是基金管理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向基金投资人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基金募集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网上发行方式和网下发行方式。(网上发行方式是指将所发行的基金单位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广大的社会公众发售基金单位的发行方式。网下发行方式是指将所要发行的基金通过分布在一定地区的证券或银行营业网点,向社会公众发售基金单位的发行方式。)
6)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规定禁止的投资或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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