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考点解析(九)
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1、施工单位要编制工程变更概算书
2、概算书报总监审核确认
3、经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认可后,可进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
1、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如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顺延
2、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发生的费用及收益,由发包与承包双方约定分担或分享
4、变更价款的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无上述二种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是:
(1)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见4)
(2)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单价和价格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直接套用(直接使用)间接套用(通过换算)部分套用(取工程量清单单价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3)协商单价和价格
由表2可见各文件及教材所述不尽相同,在案例考试时,应视问题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有选择地解答。如提出的问题属于变更管理程序方面的,可将《监理规范》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与“投资控制”教材中内容结合起来,视问题要求解答的详细程度而有所取舍。例如要较原则地回答则可以《监理规范》的论述为准,因其内容是属普遍性原则,与各种论述均不矛盾。
对于变更费用及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则依所提问题的情况而有针对性地选择,最基本的解答是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合同管理”教材的论述,“投资控制”教材的有关论述是对上述基本解答的细化。
(四)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手段(考核点三4)
1本考核点也是新的考核点,可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三节有关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这5种手段的内容不难理解和记忆,重要的在于要熟悉它们在什么情况下适合使用。
(2)“暂时停工”指令(暂停令)的使用与运作。
(五)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考核点三5)
1、本考核点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一、二、三、四节有关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质量不合格的概念及区分(“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一节)
(2)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二节)
(3)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一节)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三节)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及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三节)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对于“不做处理”的质量问题的管理(“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3、要注意区分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质量事故,也要区分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与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