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中心 高薪就业
APP下载
建筑工程教育网

建筑工程教育网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题库 > 法规及相关知识 > 正文

住所地为A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为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2019-03-08 11:26  来源:  字体:  打印

【单选题】 住所地为A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为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向甲赔偿损失100万元人民币。甲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委托B区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发现乙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关于该案件执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C.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D.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B区法院作为受委托法院,应该依照A区法院的判决作出,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其他问题,应该通知A区法院,由A区法院作出决定。选项A正确。参见教材P326。

相关阅读

历年真题

身临其境,在线估分

开始估分

模拟考试

摸底演练,熟悉考试

立即考试

巩固练习

强化训练,查漏补缺

立即练习

每日一练

每日一题,天天进步

开始做题

挑战极限

相信自己,挑战极限

参加挑战
建设工程教育APP
手机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AP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