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出多门,管理混乱。目前资产评估资质大致有八种,如:财政部门审批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估价师、工程造价师;国土部门审批的注册土地估价师;计委审批的价格鉴证师等,各有标准,各行其是,让中介机构无所适从。而且人为地将评估业务分割和肢解,不仅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影响工作效率,更严重的是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允性。
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执业标准不统一。目前指导资产评估的最高级别的行政法规是1991年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其调整范围主要是国有资产,对评估师、评估机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够充分,对资产评估损失理赔、纠纷调解尚是空白,已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业的需要;由于政出多门,各部门虽然都制定有适合本专业特点的准则和评估方法,但没有统一的执业标准,致使评估结果缺乏可比性和可信性。
资产评估机构普遍规模小,人员素质低,职业道德差。目前很多资产评估机构规模都很小,十几个人,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少,人员素质低,缺乏现代的技术手段和硬件设施,评估质量难以保证;由于管理混乱,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执业风险小,因此常出现与资产占有方串通,侵害所有者权益;不做尽职调查,不履行必要程序,照抬帐面值,或做简单处理;有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本不参加评估,而把印鉴放在机构任人盖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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