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的概念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违约行为的发生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违约行为时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无违约行为即无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的特点是:
1)违约行为的行为人是合同当事人,这是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决定的。
2)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合同义务主要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具有任意性。对约定义务的违反构成违约行为。但是,对于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的违反,也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3)与合同义务对应的是合同债权,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必然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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