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和从合同
根据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单独存在的,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也称为“附属合同”。例如,在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借款合同和为保证履行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时,借款合同是主合同,而担保合同就是该借款合同的从合同。
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分类只有在有关联的几个合同之间才能进行,相互没有关联的合同之间是不能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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