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利用汇集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因自然灾害或意外风险事故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事故(包括因死亡、疾病、伤残、年老、失业等)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同时,保险也是集聚资金的一种手段。
物业保险是指物业管理中有关的保险事务,物业管理中经常涉及的险种有财产保险、公共场所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等。物业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签订双方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参与保险的双方,一方为保险人,另一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后,投保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将来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对被保险人承担补偿或给付责任。
二、物业保险的原则
物业管理过程中,订立保险合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尤其是被保险人必须以最大的诚实、守信的态度对待双方。如透露一切重要事实、不能作虚伪陈述等。否则,不仅难以准确计算保险标的损失,而且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二)可保权益原则
要求投保财产的被保险人,必须对所投保的标的拥有可保权益。即被保险人对该财产具有某种法律承认的权利或利益关系。例如,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否则,物业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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