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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物业管理师复习资料: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2014-03-14 09: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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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1、办理备案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2)管理规约;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申请刻制印章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3、变更备案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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