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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物业管理师复习资料: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范

2014-03-14 09:43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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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范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研究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事宜。遇有特殊情况,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召开会议的,也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无论是定期会议还是临时召开的会议,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均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过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限制性要求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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