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创设的法律制度及其内容
《条例》就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职责和行为规则,前期物业管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关系,业主处理财产共同利益的方式等,创设了业主大会、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七项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
总结一下《条例》所创设的法律制度的内涵,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利
物业管理的基础是业主的财产权。《物业管理条例》充分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
(二)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的机制
业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共同利益的平衡,需要有民主协商的机制来实现。业主大会制度和管理规约制度,目的就是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的机制。
(三)《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四)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物业管理活动中大量的是处理民事关系,应当通过设定规则,由当事人自行调节和通过司法程序调节,不宜采取政府行政措施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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