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
(一)城市规划:为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以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及具体安排。可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综合制定城市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控制各项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2.城市详细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近期区域内各项建设作出具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又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规划部门负责编制,主要内容有: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限和建筑类型;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项目与大市政接口、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提出各地块建筑体量、竖向规划与色彩要求;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用地界限。
(2)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和修建安排,指导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图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开发建设单位组织、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完成,主要内容: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论证;总平面图布置、建筑、道路、绿地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设计;竖向规划设计;工程量估算和投资效益分析。
(二)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关系:房地产开发是城市建设的主要方式,与城市规划有着相互依存的关联,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又是实现城市规划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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