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职业道德:
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诚信订立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尽职尽责胜任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掌握专业技能;团结互助、公平竞争。
物业管理师制度的相关规定:
1.现行的制度主要是2005.11.16由人事部和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
2.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3.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4.报名条件:(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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