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指导思想是:
(1)以《合同法》、《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尊重业主的物权,尊重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契约自由;以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和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为目标,明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职能。
(2)正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失衡的现实,平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承接查验中的利益;正视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大会缺失的现实,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中的专业优势。
(3)规范建设单位在物业承接查验中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建设单位提高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质量;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承接查验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4)强化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以往物业承接查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制度设计;强化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程序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具体详细的程序规定和操作规范,指导相关主体在实践中适用实施。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