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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管理重要考点: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2015-09-15 16:5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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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①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向业主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

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承包商责任自负;

③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业主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无明确答复,业主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承包商自负责任。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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