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4 11:5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条是城实信用原则的法律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在:
①订立、履行民事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应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虚构、隐瞧与缔约有关的重要事实;任何一方不得滥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和其他手续牟取不正当利益,并致他人损害。
②合同当事人应恪守信用,履行义务,该种义务不仅包括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履行的义务,还应包括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以及后合同义务;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使对方受到损害时,应自觉承担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被奉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该原则适用于商事交易环节的全过程,是商业社会存续的基石,坚持该原则有利于保持和弘扬恪守信用的传统商业道德,有利于树立和强化当事人的契约精神。该原则不仅具有确定行为规则的作用,而且具有平衡利益冲突、为解释法律和合同提供准则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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