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 09:41 职业培训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的性质
招标公告是在公开招标中使用的、希望符合一定条件的主体了解招标事项,并通过公开媒介发布的法律文件。《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招标投标程序才能签订,而发布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程序的必经阶段。根据上述规定,招标公告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邀请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是由招标人发给三家以上的主体,且希望该等主体向己方投标的法律文件。尽管投标邀请书所针对的主体和项目是特定的,但其并不具备订立要约的确定性内容,仅符合要约邀请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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