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30 10:4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确认合同主体适格
签订合同前应严格审核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文件,重点审查合同相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经营资质证书等经菅许可证件,涉及合同付款的,还应审查银行开户许可等证照资料。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招标人除审核前述证照资料外,还应重点审查签约主体和投标主体的一致性。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 6 条规定,“ 中标候选人的经菅、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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