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8 16:4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招标采购货物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曰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因此,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之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目前中标合同采用的书面形式应当指合同书形式,应当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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