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3 11:2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点
留置权的消灭
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其消灭的条件适用担保物权消灭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第一,标的物灭失,此时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其物上代位物,例如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第二,债权人放弃留置权;第三,主债权消灭,基于留置权的从属性,当主债权转移或者消灭时,留置权亦随之转移或者消灭。
此外,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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