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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归还按揭贷款,购房者解除房屋抵押
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由买家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二)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按照《中华人共和国保险法》第14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买家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没有不许退保的字样,买家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即可解除保险合同。
《中华人共和国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买家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上文就是关于按揭购买的房屋能退吗以及按揭房如何解除抵押的具体介绍。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不过开发商为了既得利益,往往会拒绝配合购房者进行退房手续,导致购房者不得不继续偿还按揭贷款,利益严重受损。若您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最好还是聘请一位专业的房产律师,通过诉讼途径,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