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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销售后所带来的产权分散与商业统一经营的矛盾一直是困扰商铺营销的主要问题。虽然大型商家整体承租的销售模式在一定时期内解决了这个矛盾。但在返租期满后又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来保障众多小业主的利益?大型商家继续租用,恐怕难以应对众多的小业主,大型商家不继续租用,也需将其统一规划成一个商场来实现其商业价值。
发展商在承租期满后,从项目本身营销的角度看,其已经完成了对业主的承诺。但为更好实现商业的销售价值,发展商需提前解决好这一问题,不要为将来的商场经营留下后遗症。
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商场未来租赁权及经营权,并按照小业主的投资额合理划分比例关系,通过类似“股权”的形式在实现整体效益的情况下,全面、公平地保障所有业主的收益。具体运作可通过业主投资额的大小,确定所有业主的分配权利。再选举会长、执行会长、会员等。业主委员会可通过自行运作或委托专业商业机构代管、代租等形式实现商场的统一经营。
其次,在项目前期分割规划中,就充分考虑今后经营的需要合理组织人流走向通道,合理设置通道长、宽。尽量保证铺位的分割做到“分则好售,合则好用”。这样,即使返租期满后,大型商家不再租用,也可以通过商场本身布局,组织成立相应主题商场对应招商。大型商家整体承租后再分割销售作为一种商铺的营销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最大程度的解决了经营统一与分散产权的矛盾。但同时也应意识到其所带来的风险,只有在前期合理回避相应风险,无论是发展商的开发获利,还是小业主的投资收益,都将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