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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的方法 |
具体内容 |
| 会议协调法(最常用) |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总监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 2.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由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 (2)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 (3)参加人员 3.专题会议:由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 |
| 交谈协调法 | 1.两种形式:面对面的交谈;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2.没有合同效力。 |
| 书面协调法 | 特点:具有合同效力。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xiaoy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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