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几年内暂不核定资质等级;满二年后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定级申请书
(2)《监理申请批准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件
(4)《监理业务手册》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资质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对其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以及实际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核符合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资质审批部门每三年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一次核定。凡达到上一级资质等级条件的,建设监理单位可以申请晋级;不能维持原资质等级条件的,由资质审批部门给予降级。已定级的建设监理单位在定级后不满三年的期限内,监理业绩特别显著、实际资质已达到上一资质等级标准的,经原资质审批部门批准,可以承担上一级资质等级的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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