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的最后环节是进行监理工作总结。总监理工程师应带全体项目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认真的总结,总结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两部分: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这两部分总结的作用不同,内容也不相同。
(1)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
项目监理组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基本概况;
2)监理组织机构及进场、退场时间;
3)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情况概述;
4)监理目标或监理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
5)工程质量的评价;
6)对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7)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8)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清单;
9)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
10)监理资料清单及工程照电等资料。
(2)向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工作总结
项目监理组向监理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监理组织机构情况;
2)监理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3)监理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监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如采取某种监理技术和方法的经验;采用某种经济、组织措施的经验;如何处理好与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经验;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监理工作的建议;
6)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
7)监理资料清单及工程照片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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