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佛山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安排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佛山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23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佛山市考生的举报,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受理。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受理电话:0757-83874123。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
附件1-佛山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下载地址:佛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 · 湖南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河北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甘肃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北京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宁夏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广东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青海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2025年度贵州省一级建造师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 · 大连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贵州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