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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09-10 18:04   来源: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字体: 打印 收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们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省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在参加考试前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应考须知:

一、做好健康监测

考生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 “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需提供参加首考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处于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二、核酸检测要求

根据考区所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厦门、南平考区所有考生须提供参加首考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检测出报告时间起算,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进入考点。其他考区防疫要求按照准考证《考场规则》执行。

三、遵守防疫规定

考生应遵守所属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官方网站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核验动态“八闽健康码”,拒不配合考点防疫检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进入考点后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我防护,避免扎堆聚集;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卫生防疫人员及时研判和处置。

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改正或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预祝考试顺利!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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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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