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无权代理
项目 | 内容 |
概念 | 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
情况 | ·自始未经授权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已终止 |
后果 | (相当于效力待定) ·被代理人予以追认,则转化为有权代理 ·被代理人不予追认,则为无权代理,责任由无权代理人承担 |
特例 |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 |
9.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项目 | 内容 |
概念 | 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的行为 |
性质 | 是无权代理,但是有效代理 |
构成三要素 | ·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行为人本人存在过失(表达或行为表示自己有代理权) ·相对人为善意(不知情) |
后果 | ·代理行为有效,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被代理人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
特例 | 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与行为人实施法律行为,代理行为无效(相对人不是善意) |
10.特殊情况代理的责任承担
[归纳总结]代理中的责任承担的记忆原则
■可明确判断过错只在一方的,由此方承担责任
■如果双方均有责任或过错,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