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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考点:买卖合同

    2020-06-22 16:0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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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在即,考生们都在积极备考,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考点: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有偿的、双务的、诺成合同。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建法规考点56

    【注意1】出卖人的交付方式

    二建法规考点57

    三、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二建法规考点58

    四、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

    (一)凭样品买卖

    1.标的物的品质须与特定的样品品质一致

    2.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3.如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应当符合通常标准

    (二)试用买卖

    1.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补充协议、按照有关条款或习惯、由出卖人确定。

    2.试用人在试用期内可以买也可以拒绝;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三)招标投标买卖

    依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四)拍卖

    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标的物出售给应价最高的竞买人的方式。

    (五)易货买卖

    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五、孳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

    (一)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二)买卖合同的解除

    1.主物解除,从物解除;从物解除,主物不受影响;

    2.数物中一物不符合规定,则解除一物,特殊情况全部解除;

    3.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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