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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

    2021-03-04 17:3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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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二级建造师正在备考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一)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1.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不得转包、不得肢解发包、不得将主体施工分包)。

    (二)一般代理行为无法定的资格要求

    一般的代理行为可以由自然人、法人担任代理人,对其资格无法定的严格要求。

    补充: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提示1】即使是诉讼代理人,也不一定非取得律师资格。

    【提示2】某些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代理人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监理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1.民事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2.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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