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时间定于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确定,考试倒计时开启,大家学得怎么样了?为了帮助二建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易见问题,供大家复习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点:监理工程师出具进度付款证书
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d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28d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3)监理工程师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工程师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提问内容:
为啥监理都出具了进度付款证书,不能视为监理接受了该部分工作呢?
老师回复:
监理工程师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工程师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这是不矛盾的,也就是说监理人在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之前,应该对已作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合同要求时才能给予结算。否则待处理完毕后,在下月进度付款中一并结算。 但是月进度付款和竣工付款都属于期中付款,可以理解为临时付款,也就是说这个月结算多了,下个月可以扣回来,这个月结算少了,下个月可以补上去。只有最终付款(即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的最后结算)是不能再变了。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