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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物业管理师辅导资料: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009-09-01 13:39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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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办法实施管理(3)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4)有权制止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6)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7)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8)有权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9)经业主大会的允许,可实行多种经营。

  义务:(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2)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的监督。(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大会审议决定(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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