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物业管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0年物业管理师之管理实务考试资料十七

2010-09-09 18:19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一)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名称、住所;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和管理项目;

  (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业委会移交哪些东西?

  (一)对预收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按实结算,多收的部分予以退还;

  (二)移交全部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帐册;

  (三)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经营用房、场地和其他财物。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