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到达受要约人。
根据《合同法》,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到达受要约人。
A.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D.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
E.双方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之前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选择AB。注意与要约撤销的区别。
- ·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 )提出。
-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这是属于仲裁的( )。
- ·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关根据事实依法作出裁决,但甲公司对裁决表示不服,其能够作出的选择是( )。
- ·关于我国仲裁基本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 ·下列关于仲裁裁决书的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
- ·关于仲裁开庭和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在一起钢材购销合同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作为买方的施工企业将钢材供应商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价目表下载打印,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则该证据种类属于( )。
- ·勘验笔录应由( )签名或者盖章。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不包括( )。(2012年真题)
- ·可以设定行政强制的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