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中心 高薪就业
APP下载
建筑工程教育网

建筑工程教育网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题库 > 法规及相关知识 > 正文

某工程施工中某水泥厂为施工企业供应水泥,延迟交货一周,延迟交

2018-12-20 18:5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某工程施工中某水泥厂为施工企业供应水泥,延迟交货一周,延迟交货导致施工企业每天损失0.4万元,第一天晚上施工企业为减少损失,采取紧急措施共花费1万元,使剩余6天共损失0.7万元。则水泥厂因违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  )。

A.1.1万元

B.1.7万元

C.2.1万元

D.2.8万元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故水泥厂因违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0.4+1+0.7=2.1(万元)。参见教材P134.

相关阅读

历年真题

身临其境,在线估分

开始估分

模拟考试

摸底演练,熟悉考试

立即考试

巩固练习

强化训练,查漏补缺

立即练习

每日一练

每日一题,天天进步

开始做题

挑战极限

相信自己,挑战极限

参加挑战
建设工程教育APP
手机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AP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