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各个组成部分中,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调
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各个组成部分中,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 )。
A.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B.措施项目清单
C.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招标人部分
D.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
E. 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作项目和数量
标准答案:A, C, E
解 析: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变动。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并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往所有投标人。2、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3、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等两部分组成。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其项目、数量、金额等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不得随意改动。由投标人填写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表中,招标人填写的项目与数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不报价,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就未报价内容无偿为自己服务。当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列项不全时,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项并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数量及计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