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
- 原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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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发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规定的,但尚未构成犯罪,应依法给予的处罚有()
- 选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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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
C.如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到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重新开始生产经营活动
D.吊销证照、关闭的行政处分
E.给予主要负责人刑事处罚
- 参考答案:
- BC
- 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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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参见教材P69. 该题针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