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权属的概念和特征
物业权属,是指物业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物业权属和物业权利是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本章所说的物业权利特指物业民事财产权利,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物业他项权利人根据有关法律规范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以物业所有权为核心,包括物业使用权、物业抵押权、物业典权等内容的权利束。
物业权利指的是权利主体依法可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侧重于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内容。如土地所有权人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土地的权利。而物业权属则更强调权利与权利主体的联系,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进行确权后的结果。
物业产权管理和物业产权登记
物业权利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其所有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产权是一种具有严格的排他性的绝对权,产权人对其所有的物业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同时,产权人对其所有的物业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及时进行产权登记,缴纳有关的税费,适时进行修缮养护等。
物业产权登记是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一种产权管理制度。通过产权登记,可以审查和确认物业权利的归属,收集和掌握各种产权档案资料,从而对各类物业实行有效管理。物业必须经过法定登记,才能赋予物业权属的法律效力。
物业产权管理是国家依法对物业产权的确认和变更,以及由此发生的各种产权关系的协调处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如产权调查、确认、登记等方面措施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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