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物业产权人(含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背景资料以及是否具有诚意合作并具备履行合同的实力。属于新建物业的,要详细调查了解建设单位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和商业信誉等,并通过对建设单位以往所承建的物业质量,以及有关物业管理公司与之合作情况的调查,分析判断招标物业建设单位的可靠性;属于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项目,应调查解聘原管理方的原因、物业产权人是否与原建设单位或管理方存在法律纠纷;对于已投入使用一定年限的招标物业,需详细了解物业的使用情况、产权人的背景、资金实力和信誉,物业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属于要求投标人参与物业合作经营的招标项目,应另作具体的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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