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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级造价师考试高频考点:价格法

2020-07-02 20:1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0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大家的学习计划都完成的怎么样了,知识点都掌握了吗?来跟小编一起检测一下你的掌握程度吧!

一造高频

  知识点:价格法

  1.政府定价的商品,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定价目录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标准勘察 (设计) 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勘察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

例题

  有可能显著上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等干预措施,并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A.购销差价

  B.批零差价

  C.限定差价率

  D.地区差价

  正确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价格总水平调控。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上述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报考指南

一级造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 大纲 / 教材

    每年7、8月左右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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