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传统定额,实行竞争性的间接费率
现行的建筑产品定价方式仍然是沿袭计划经济的工程造价制度,实行统一的“量、价、费”,市场经济条件下就要改变现行的定额管理模式,按“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思路进行改革。定额只规定人工、材料、机械在不同类型工程中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确定的各自消耗量,至于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价由施工企业根据自己的技术条件和自有的库存物质自行确定。费用的计算程序统一规定,但不规定费率,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的需要而定。
在英、美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国家颁布的概算定额、费用标准,也无相对统一的建安工程单价,而是由负责编制预算的设计单位、承包商和预算师组织,自行整理资料或在工程所在地经调查测算后的资料,但业主对工程造价控制得很严,工程造价最后还是要由业主确定。借鉴国际先进管理办法,将定额改“定”为“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定价因素中的价、费全部放开,定额的作用不再是指令性标准而是指导性依据,作为国家或基建单位预测、控制工程造价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