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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一级造价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2020-08-14 15:46  来源: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安排,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已陆续开展报名工作。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规定,现就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组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属地报名

  为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规定和人社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我省考试机构只接受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湖南境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考生,不得在我省报名参考,对自行在我省报名但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人员,我省考试机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报名。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我省将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考试前发现报名考生报考信息资料不符规定或为虚假信息资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三、考点设置

  因报名费较低,组考费用维持平衡困难,部分考试项目无法在全省各市州设置考点组考。人事考试机构将统筹考虑报考人数规模、疫情防控需要及考点考场资源,对部分考试项目采取分片区设置考点或在相关市州集中设置考点组考。

  四、疫情防控

  为了保障考试安全和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将公告并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所有考生应认真阅读知悉考试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执行。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严厉打击考试作弊

  广大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和考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自觉诚信参考、远离作弊。人事考试机构将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本就艰难,希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官网信息,自觉诚信报名、诚信参考,共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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