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 10:5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主合同履行阶段的动态管理
在债务人未全部履行主合同义务之前,债权人应当关注债务人及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变动情况,定期核实担保资产的价值变动及占管、使用情况,以确定担保资产的价值足以覆盖主合同债权,并确保担保资产的抵(质)押手续合法有效。如果担保方案涉及个人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定期与担保人联系,确认担保人具有履行担保合同的资信实力。
如果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出现未按照合同履约的情况,债权人应当进行预案设计,必要时可以通过计划行使担保措施等方式督促债务人尽快履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主合同终止,债务人按约履行,担保合同当事人应当尽快办理担保合同解除手续,同时债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抵(质)押物权属凭证及质物的返还及有关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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