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 11:0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定金合同特殊条款
定金罚则是定金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则,可以说是定金制度的要旨所在。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未约定则应明确主合同一方当事人交付的金钱为“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使用“定金”而使用“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订金”,且未约定定金性质即未约定适用定金罚则,在发生争议后向法院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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