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4 14:5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6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
部分项目强制监理
根据《建筑法》第30条的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五类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强制监理,包括: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所谓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所谓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③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⑤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项目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包括: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包括:①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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